成为嘉兴市第二批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
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嘉劳社[2010] 85号)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海宁康华医院成为嘉兴市第二批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